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海南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每月可享受千元补贴

[日期:2008-03-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赵颖全 [字体: ]
 

  记者从共青团海南省委获悉,服务海南省中西部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以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助等。志愿者服务期满报考指定服务市县公务员时还可获得加分待遇。

  日前出台的海南省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培养使用意见规定,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用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服务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报考指定服务的12个市县公务员,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5分;报考省直机关及其市县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除海口以外市县选调生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3分。

  意见还规定,指定服务的海南省12个中西部市县的事业单位满编且急需具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可采取核定过渡编制的形式先调入,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12个市县的基层检察院在编制空缺情况下,可按照一定组织程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定向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录工作人员。

  此外,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研究生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海南大学城特别报道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