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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留学生在日本打赢“民”告“官”官司

[日期:2008-03-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3月13日,日本广岛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一位31岁的中国女留学生状告广岛入国管理局的案件。结果,这样一场“民”告“官”的官司,以中国女留学生的胜诉而告终。

    此前,因为这位中国女留学生在酒吧打工,广岛入国管理局发现后决定给予她“强制退去处分”。这一天,广岛地方法院认定“没有证据可以表明在酒吧打工会给学业造成影响,为此给予的处分是违法的”,判决取消广岛入国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审判长桥本良成在谈到判决理由时表示:“应该把这个中国女性与平常的学生一样对待,她们都是在从事学习。她在酒吧打工,其目的是追求个人经济上的独立,这也应该是日本高等教育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

    据了解,这位中国女性2001年来到日本。2002年开始在广岛修道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获得留学签证。2006年7月,广岛入国管理局发现其在酒吧打工,认定她“从事在留资格以外的活动,属于不法就劳”,同年9月给予她“强制退去处分”,要把她强制遣返回国。这位中国女留学生对此不服,诉求到广岛地方法院,历时一年半后,获得了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位中国女留学生的辩护律师表示:“迄今为止,获得入国管理局如此处分的外国留学生都被遣返回国了。因此,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这个判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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