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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出台政策扶持复退军人创业

[日期:2010-07-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6000万,扶持约3000名复退军人开展创业经营,每个创业人员可获1—3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八一前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肇庆办事处联合开展肇庆市复退军人创业贷款活动并出台方案,由省农信联社肇庆办事处协调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提供授信资金约6000万元,扶持有发展潜力、勤劳实干的复退军人开展创业经营。

  复退军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为复退军人贷款提供贴息,并由各地财政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贴息资金专户,安排落实贴息资金。创业人员在交纳贷款利息后,凭利息收据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并在当地贴息资金专户支付。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据了解,需要开展自主创业,具有本市户口,符合贷款条件的复退军人可填写《肇庆市复退军人创业贷款申请表》,由当地村委会初审同意后报镇民政办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民政部门审批,最终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农村信用社挑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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